員工參加周末培訓,算加班嗎?
西安讀者余維來電咨詢:我是一家國企的技術(shù)工人,從今年2月10日起,公司安排了全體員工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職業(yè)技能培訓。在沒與員工協(xié)商的情況下把培訓時間安排在每周末,并且不能請假,否則算曠工。事實上,培訓結(jié)束后,員工必須在公司做平時的工作。盡管很多員工都有意見,但想到培訓是為了自己好,大多數(shù)員工也就同意了。但我想不通的是,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明確規(guī)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公司培訓安排在周末,并還要工作,工資不但不會增加,我們還要支付培訓費。請問:員工參加公司安排的在周末進行的員工培訓,算不算加班,有沒有補貼?
主持人:《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該公司變相地將周末變?yōu)楣ぷ魅眨也唤o加班費,這無疑是嚴重違反勞動法規(guī)定的,對此,公司必須予以糾正。如果與公司協(xié)商無果,你可向企業(yè)所在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舉報,請求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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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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