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地高收入稅種缺失 富人個稅征收被指有灰色地帶

  2011年11月,一則消息受到廣泛關注:美國百余名富翁致信奧巴馬,要求國家向他們多征稅。而在我國,個人“稅感”沉重今年以來一直是一個沒有間斷的話題,2011年也被戲稱為“稅感”之年。

  2011年,我國稅收政策調(diào)整中,多項措施直接惠民,但不可否認的是,在完善稅收制度、優(yōu)化稅制結構等問題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增增減減的調(diào)控手法,如何才能減輕老百姓的沉重“稅感”?

  “怎樣才能讓我少交點稅”?

  2011年以來最受關注的“加稅”舉措無疑是房產(chǎn)稅試點的啟動和資源稅改革的全國鋪開。

  專家指出,我國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比重并不高,主要還是以流轉稅為主,但流轉稅的繳納可能最終反映在物價上,個人在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時實際上承擔了一部分間接稅。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jīng)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譬如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購車者事實上承擔了相當于車價40%左右的稅;而消費煙、化妝品等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個人承擔的稅可能更重。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開始實施,這僅是為個人減稅的第一步,要實現(xiàn)個人所得稅“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則尚需要有很多配套政策。

  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長遠來看,還是要像“十二五”規(guī)劃建議中提到的那樣,“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富人個稅征收有灰色地帶”?

  在我國個稅征收過程中,工資薪金所得是最容易征收的部分,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yún)s來自于股息紅利、房地產(chǎn)等財產(chǎn)轉讓所得、拍賣等各種財產(chǎn)性收入。

  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汪蔚青表示,由于財產(chǎn)登記制度不夠完善、信息共享系統(tǒng)建設不夠健全,再加上很多交易直接通過現(xiàn)金完成,稅收征收過程中難免出現(xiàn)遺漏,產(chǎn)生“灰色地帶”,甚至一度使得我國個稅成為“工資稅”。

  2011年,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頻頻出手,劍指高收入人群個稅征收監(jiān)管。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所長高培勇撰文指出,如今的窘境是:無論增稅還是減稅,涉及的幾乎都是“大眾稅”。這意味著,在當前尚無主要針對高收入者征收的稅種的中國,讓富人多納稅的通道基本上不存在。

  “如何能感受稅收增加的好處”?

  專家指出,北歐一些國家的宏觀稅負高達50%,而且很多是直接通過個人所得稅的方式扣除,卻沒有激起社會的廣泛反對,因為這些國家實行“從搖籃到墳墓”的高福利,稅收投向在醫(yī)療、社保等方面讓民眾真正體會到了好處。雖然歐債危機顯示出高福利也有弊端,但對我國來說,現(xiàn)階段要考慮的卻是如何補上民生欠賬。

  應該看到的是,隨著財政收入的持續(xù)增長,近些年公共財政在教育、醫(yī)療、社保等民生項目上的投入已有大幅增加,但盡管如此,離人民群眾的期望值還有距離。

  汪蔚青表示,雖然總量上看投入很多,但人均水平并不算太高,使得老百姓很難感受到“稅感”的減輕。胡怡建也認為,未來立法部門在進行稅收政策調(diào)整和財政支出時,應更多考慮老百姓的滿意度,壓縮行政公務支出,做到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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