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寧縣非法窯廠為何屢禁不止
我國《土地管理法》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確規(guī)定,嚴禁在耕地上建磚瓦窯,嚴禁在耕地上取土。同時規(guī)定破壞耕地達到一定數量,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徐州市政府2002年頒布的關于限制生產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通告中明確指出:將于2002年7月30日前拆除六縣、賈旺區(qū)18門以下(含18門)的簡易輪窯。并在限期內淘汰、拆除還在生產實心粘土磚(瓦)的生產線。
然而,記者在徐州市睢寧縣睢城鎮(zhèn)仝場村看到,在農民的集體土地上矗立著一家規(guī)模不大的非法粘土磚瓦窯廠,在進村的路上記者看到來來往往的拖拉機上拉著很多紅磚,不知運向何處。而這個廠也在紅火的生產中。在現場,記者看到了不少因取土燒磚而形成的土坑。對此,百姓憂心忡忡,怨聲載道。徐州市政府在2002年出臺了文件規(guī)定,將不符合規(guī)定的窯廠拆除。為什么這些年來,如此非法的粘土磚瓦窯廠還會存在?
“這些年來,這個窯廠在我們村取了好多的土,大都沒有給錢。在磚瓦廠的西側有一個汪塘,這是當時村里出租給窯廠用來取土的,這部分錢窯廠是給的。如果窯廠確實是在這個汪塘取土的,老百姓也就睜只眼閉只眼過去了??墒鞘聦嵅⒉皇沁@樣。由于規(guī)模的擴大,汪塘的土已經不能滿足窯廠生產的需要了,于是窯廠就在村集體的土地上隨意取土,更讓老百姓容忍不了的是,窯廠竟然在他們廠內取土,這些土都是可耕田??!”仝場村史莊組村民張志寬告訴記者。
記者在現場發(fā)現,正如張志寬所說,窯廠所在的地面確實要比窯廠東邊的田地“矮上一截”。據村民統(tǒng)計,窯廠通過非法渠道取土達到1.2萬立方米左右,按正常土方價格計算(8元/立方米)合計人民幣近10萬元。
一位村民還向記者透露,“被窯廠‘吃’過的地,莊稼都減產,幾年內都不能恢復正常生產。向上級部門反映了很多次,也沒有人解決,這個窯廠可把老百姓坑苦了。”
記者就此采訪了仝場村區(qū)的賈宏剛書記。他承認這個窯廠對周邊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他們村以及鎮(zhèn)政府相關領導都希望能夠取締該窯廠。隨后睢城鎮(zhèn)分管城建工作的余副鎮(zhèn)長堅定地表示,將于近期關停該窯廠。
記者于3月16日電話采訪了睢城鎮(zhèn)國土局,該局一位劉姓工作人員表示,該磚瓦廠根本不可能辦到取土證,但是他們沒有權力關停,只能對它進行處罰。需要政府聯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將其關停,由強改辦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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