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關于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13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汕府辦會[2008]2907號)的精神,現就我市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建設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建設管理,采用規(guī)劃布點并引入競爭機制的模式。在規(guī)劃布點方案公布之前,中心城區(qū)不受理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建設的申請,現有的商品混凝土攪拌站不得擴建或設立分站。
二、現有的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yè)應于9月15日前,將本企業(yè)混凝土生產線數量、設計生產能力、實際生產能力、攪拌設備型號及主要參數等情況書面報送我局建管科。
汕頭市建設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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