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建筑用卵石、碎石的定義、分類與規(guī)格、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儲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其他工程用卵石和碎石也可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gòu)成為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5—1999 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
GB/T177—1985 水泥膠砂強度試驗方法
GB/T2419—1994 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
GB/T6003.1—1997金屬絲編織網(wǎng)試驗篩(eqvISO3310—1:1990)
GB/T6003.2—1997金屬穿孔板試驗篩(equISO3310—2:1990)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卵石 Pebble
由自然風化、水流搬運和分選、堆積形成的、粒徑大于4.75mm的巖石顆粒。
3.2 碎石 crushed stone
天然巖石或卵石經(jīng)機械破碎、篩分制成的,粒徑大于4.75mm的巖石顆粒。
3.3 針、片狀顆粒 elongated flaky particle
卵石和碎石顆粒的長度大于該顆粒所屬相應粒級的平均粒徑2.4倍者為針狀顆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徑0.4倍者為片狀顆粒(平均粒徑指該粒級上、下限粒徑的平均值)。
3.4含泥量 material finer than75 um in pebble and crushed stone
卵石、碎石中粒徑小于75um的顆粒含量。
3.5 泥塊含量 clay lump
卵石、碎石中原粒徑大于4.75mm,經(jīng)水浸洗、手捍后小于2.36mm顆粒含量。
3.6 堅固性 soundness
卵石、碎石在自然風化和其它外界物理化學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7 堿集料反應 alkali—aggregate reaction
指水泥、外加劑等混凝土構(gòu)成物及環(huán)境中的堿與集料中堿活性礦物在潮濕下緩慢發(fā)生并導致混凝土開裂破壞的膨脹反應。
4 分類與規(guī)格
4.1 分類
a) 卵石;
b) 碎石。
4.2 規(guī)路
按卵石、碎石粒徑尺寸分為單粒粒級和連續(xù)粒級。亦可以根椐需要采用不同單粒級卵石、碎石混合成特殊粒級的卵石、碎石。
4.3 類別
按卵石、碎石技術(shù)要求分為I類、II類、III類。
4.4 用途
I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大于C60的混凝土;
II類宜用于強度等級C30~C60及抗凍、抗?jié)B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III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小于C30混凝土。
5 技術(shù)要求
5.1 顆粒級配
卵石和碎石的顆粒級配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顆粒級配
方篩孔,mm累計篩余%公稱粒徑,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0 63.0 75.0 90
連續(xù)粒級 5~10 95~100 80~100 0~15 0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 90~100 40~80 0~10 0
5~25 95~100 90~100 30~70 0~5 0
5~31.5 95~100 90~100 70~90 15~45 0~5 0
5~40 95~100 70~90 30~65 0~5 0
單粒粒級 10~20 95~100 85~100 0~15 0
16~31.5 95~100 85~100 0~10 0
20~40 95~100 80~100 0~10 0
31.5~63 95~100 75~100 45~75 0~10 0
40~80 95~100 70~100 30~60 0~10 0
5.2 含泥量和泥塊含量
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含泥量和泥塊含量
項目 指標
I類 II類 III類
泥量(按質(zhì)量計),% <0.5 <1.0 <1.5
泥塊含量(按質(zhì)量計),% 0 <0.5 <0.7
5.3 針片狀顆粒含量
卵石和碎石的針片狀顆粒含量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針片狀顆粒含量
項目 指標
I類 II類 III類
針片狀顆粒(按質(zhì)量計),% 〈 5 15 25
5.4 有害物質(zhì)
卵石和碎石中不應混有草根、樹葉、樹枝、塑料、煤塊和爐渣等雜物。其有害物質(zhì)含量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表4 有害物質(zhì)含量
項目 指標
I類 II類 III類
有機物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鹽(按SO3質(zhì)量計),〈 0.5 1.0 1.0
5.5 堅固性
采用硫酸鈉溶液法進行試驗,卵石和碎石經(jīng)5次循環(huán)后,其質(zhì)量損失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表5 堅固性指標
項目 指法標
I類 II類 III類
質(zhì)量損失,%〈 5 8 12
5.6 強度
5.6.1巖石抗壓強度
在水飽和狀態(tài)下,其抗壓強度火成巖應不小于80Mpa,變質(zhì)巖應不小于60Mpa,水成巖應不小于30Mpa.
5.6.2 壓碎指標
壓碎指標值應小于表6的規(guī)定。
表 6 壓碎指標
項目 指標
I類 II類 III類
碎石壓碎指標,〈 10 20 30
卵石壓碎指標,〈 12 16 16
5.7 表觀密度、堆積密度、空隙率
表觀密度、堆積密度、空隙率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表觀密度大于2500kg/m3 ;松散堆放積密度大于1350 g/m3 空隙率小于47%。
5.8 堿集料反應堿集料反應
經(jīng)堿集料反應試驗后,由卵石、碎石制備的試件無裂縫、酥裂、膠體外溢等現(xiàn)象,在擊規(guī)定的試驗齡期的膨脹率應小于0.10%。
6試驗方法
6.1 試樣
6.1.1 取樣方法
6.1.1.1
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從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在料堆放的頂部、中部和底部均勻分布的15個不同部位取得)組成一組樣品。
6.1.1.2
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用接料器在皮帶運輸機機尾的出料處定時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組成一組樣品。
6.1.1.3
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組成一組樣品。
6.1.2 試樣數(shù)量
單項試驗的最少取樣數(shù)量應符合表7的規(guī)定。做幾項試驗時,如確能保證試樣經(jīng)一項試驗后不致影響另一項試驗的結(jié)果,可用同一試樣進行幾項不同的試驗。
表7 單項試驗取樣數(shù)量 kg
序號 試驗項目 不同最大粒徑(mm)下的最少取樣量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1 顆粒級配 9.5 16.0 19.0 25.0 31.5 37.5 63.0 80.0
2 含泥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3 泥塊含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4 針片狀顆粒含量 1.2 4.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5 有機物含量 按試驗要求的粒級和數(shù)量取樣
6 硫酸鹽和硫化物含量
7 堅固性
8 巖石抗壓強度 隨機選取完整石塊鋸切或鉆取成試驗用樣品
9 壓碎指法標值 按試驗要求的粒級和數(shù)量取樣
10 表觀密度 8.0 8.0 8.0 8.0 12.0 16.0 24.0 24.0
11 堆積密度與空隙率 40.0 40.0 40.0 40.0 80.0 80.0 120.0 120.0
12 堿集料反應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6.1.3 試樣處理
將所取樣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狀態(tài)下拌和均勻,并堆成堆放體,然后沿互垂直的兩條直徑把堆體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對角線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堆體。重復上述過程,直至把樣品縮分到試驗所需量為止。
6.1.4 堆積密度檢驗所用試樣可不經(jīng)縮分,在拌勻后直接進行試驗。
6.2 試驗環(huán)境和試驗用篩
6.2.1 試驗環(huán)境:試驗室的溫度應保持在15℃~30℃。
6.2.2 試驗用篩:應GB/T6003.1、GB/T6003.2中方孔篩的規(guī)定,篩孔大于4.00mm的試驗篩采用穿孔板試驗篩。
6.3顆粒級配
6.3.1 儀器設備
a) 鼓風烘箱:能使溫度控制在(105±5)℃;
b) 臺秤:稱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篩:孔徑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 及90mm的篩各一只,并附有篩底和篩蓋(篩框內(nèi)徑為300mm);
d) 搖篩機;
e) 搪瓷盤、毛刷等。
6.3.2 試驗步驟
6.3.2.1 按6.1規(guī)定取樣,并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表8規(guī)定的數(shù)量,烘干或風干后備用。
表8 顆粒級配試驗所需試樣數(shù)量
最大粒徑,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試樣質(zhì)量,kg 1.9 3.2 3.8 5.0 6.3 7.5 12.6 16.0
6.3.2.2
稱取按表8規(guī)定數(shù)量的試樣一份,精確到1g。將試樣倒入按孔徑大小從上到下組合的套篩(附篩底)上,然后進行篩分。
6.3.2.3
將套篩置于搖篩機上,搖10min;取下套篩,按篩孔大小順序再逐個用手篩,篩至每分鐘通過量小于試樣總量0.1%為止。通過的顆粒并入下一號篩中,并和下一號篩中的試樣一起過篩,這樣順序進行下至各號篩全部篩完為止。
注:當篩余顆粒的粒徑大于19.0mm時,在篩分過程中,允許用手指撥動顆粒。
6.3.2.4
稱出各號篩的篩余量,精確至1g。
6.3.3
結(jié)果計算與評定
6.3.3.1
計算分計篩余百分率:各號篩的篩余量與試樣總質(zhì)量之比,計算精確至 0。1%.
6.3.3.2
計算累計篩余百分率:該號篩的篩余百分率加上該號篩以上各分篩余百分率之和,精確至1%。篩分后,如每號篩的篩余量與篩底的篩余量之和該號篩以上各分計篩余百分率之和,精確至1%。篩分后,如每號篩的篩余量與篩底的篩余量之和同原試樣質(zhì)量之差超過1%時,須重新試驗。
6.3.3.3
根椐各號篩的累計篩余百分率,評定該試樣的顆粒級配。
6.4 含泥量
6.4.1 儀器設備
a) 鼓風烘箱:能使溫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稱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篩:孔徑為75um及1.18mm的篩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試樣時,保持試樣不濺出;
e) 搪瓷盤,毛刷等。
6.4.2 試驗步驟
6.4.2.1 按6.1
規(guī)定取樣,并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表9規(guī)定的數(shù)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卻至室溫后,分為大致相等的兩分備用。
注:恒量系指試樣在烘干1h~3h的情況下,其前后質(zhì)量之差不大于該項試驗所要求的稱量精度(下同)。
表9 含泥量試驗所需試樣數(shù)量
最大粒徑,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5 75.5
最少試樣量,kg 2.0 2.0 6.0 6.0 10.0 10.0 20.0 20.0
6.4.2.2
稱取按表9規(guī)定數(shù)量的試樣一份,精確到1g。將試樣放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試樣上表面150mm,充分攪拌均勻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草藥淘洗試樣,使塵屑、淤泥和粘土與石子顆粒分離,把渾水緩緩倒入1.18mm及75um的套篩上(1.18mm篩放在75um篩上面),濾去小于75um的顆粒。試驗前篩子的兩面應先用水潤濕。在整個試驗過程中應小心防止大于75um顆粒流失。
6.4.2.3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復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內(nèi)的水目測清流為止。
6.4.2.4
用水淋洗剩余在篩上的細粒,并將75um篩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篩中石子顆粒的上表面)來回搖動,以充分洗掉小于75um的顆粒,然后將兩只篩上篩余的顆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經(jīng)洗凈的試樣一并倒入搪瓷盤中,置于烘箱中(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卻至室溫后,稱出其質(zhì)量,精確至1g。
6.4.3 結(jié)果計算與評定
6.4.3.1 含泥量按式(1)計算,精確至0.1%;
Qa= G1—G2G1 ×100………………………………(1)
式中:Qa —含泥量,%;
G1—試驗前烘干試樣的質(zhì)量,g;
G2—試驗后烘干試樣的質(zhì)量,g。
6.4.3.2 含泥量取兩次試驗結(jié)果的算術(shù)平均值,精確至0.1%。
6.5 泥塊含量
6.5.1 儀器設備
a) 鼓風烘箱:能使溫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稱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篩:孔徑為2.36mm及4.75篩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試樣時,保持試樣不濺出;
e) 搪瓷盤,毛刷等。
6.5.2 試驗步驟
6.5.2.1
按6.1規(guī)定取樣,并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表9規(guī)定的數(shù)量,慶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卻至室溫后,篩除小于4.75mm的顆粒,分為大致相等的兩份備用。
6.5.2.2
稱取按表9規(guī)定數(shù)量的試樣一份,精確到1g。將試樣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試樣上表面。充分攪拌均勻后,浸泡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塊,再把試樣放在2.36mm篩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內(nèi)的水目測清流為止。
6.5.2.3
保留下來的試樣小心地從篩中取出,裝入搪瓷后,放在烘箱中于(105±5)℃烘干至恒量,待冷卻至室溫后,稱出其質(zhì)量,精確到1g。
6.5.3 結(jié)果計算與評定
6.5.3.1 泥塊含量按式(2)計算,精確至0.1%;
Qb= G1—G2G1 ×100……………………………………(2)
式中:Qb —泥塊含量,%;
G1—4.75mm篩篩余試樣的質(zhì)量,g;
G2—試驗后烘干試樣的質(zhì)量,g。
6.5.3.2 泥塊含量取兩次試驗結(jié)果的算術(shù)平均值,精確至0.1%。
6.6 針片狀顆粒含量
6.6.1 儀器設備
a) 針狀規(guī)準儀與片狀規(guī)準儀(見圖1和圖2)
b) 臺秤:稱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篩:孔徑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 31.5mm,及37.5mm的篩各一個;
6.6.2 試驗步驟
6.6.2.1
按6.1條規(guī)定取樣,并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表10規(guī)定的數(shù)量,烘干或風干后備用。
表10 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所需試樣數(shù)量
最大粒徑,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試樣質(zhì)量,kg 0.3 1.0 2.0 3.0 5.0 10.0 10.0 10.0
6.6.2.2
稱取按表10規(guī)定數(shù)量的試樣一份,精確到1g。然后按表11規(guī)定的粒級按6.3條規(guī)定進行篩分。
表11 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的粒級劃分及其相應的規(guī)準儀孔寬或間距 mm
石子粒級 4.72~9.50 9.50~16.0 16.0~19.0 19.0~26.5 26.5~31.5 31.5~37.5
片狀規(guī)準儀相對應孔寬 2.8 5.1 7.0 9.1 11.6 13.8
針狀規(guī)準儀相對應間距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6.6.2.3
按表11規(guī)定的粒級分別用規(guī)準儀逐粒檢驗,凡顆粒長度大于針狀規(guī)準儀上相應間距者,為針狀顆粒;顆粒厚度小于片狀規(guī)準儀上相應孔寬者,為片狀顆粒。稱出其總質(zhì)量,精確至1g。
6.6.2.4
石子粒徑大于37.5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檢驗針片狀顆粒,卡尺卡口的設定寬度應符合表12的規(guī)定。
表12 大于37.5mm顆粒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的粒級劃分及其相應的卡尺卡口設定寬度 mm
石子粒級 37.5~53.0 53.0~63.0 63.0~75.0 75.0~90.0
檢驗片狀顆粒的卡尺卡口設定寬度 18.1 23.2 27.6 33.0
檢驗片狀顆粒的卡尺卡口設定寬度 108.6 139.2 165.6 198.0
6.6.3 結(jié)果計算
針片狀顆粒含量按式(3)計算,精確至1%;
Qc= G1—G2G1 ×100……………………………………(3)
式中:Qc —針、片狀顆粒含量,%;
G1— 試樣的質(zhì)量,g;
G2—試樣中所含針片狀顆粒的總質(zhì)量,g.
6.7 有機物含量
6.7.1 試劑和材料
a) 臺秤:稱量10kg,感量10g;
b) 天平:稱量1kg,感量1g及稱量100g,感量0.01g各一臺;
c) 量筒:100L及1000mL;
d) 方孔篩:孔徑為19.0mm的篩一只;
e) 燒杯、玻璃棒、移液管等。
6.7.3 試驗步驟
6.7.3.1
按6.1 規(guī)定取樣,篩除大于19.0mm以上的顆粒,然后縮分至約1.0kg,風干后備用。
6.7.3.2
向1000Ml容量筒中裝入風干試樣至600ml刻度處,然后注入濃度為3%的氫氧化鈉溶液至800ml刻度處,劇烈攪動后靜置24h.
6.7.3.3
比較試樣上部溶液和標準溶液的顏色,盛裝標準溶液與盛裝試樣的容量筒大小一致.
6.7.4 結(jié)果評定
試樣上部的溶液顏色時,則表示試樣有機物含量合格,若兩種溶液的顏色接近,應把試樣連同上部溶液一起倒入燒杯中,放在60℃~70℃的水浴中,加熱2h~3h,然后再與標準溶液比較,如淺于標準溶液,認為有機物含量合格;如深于標準溶液,則應配制成混凝土作進一步試驗.即將一份原試樣用3%氫氧化鈉溶液洗除有機質(zhì),再用清水淋洗干凈,與另一份原試樣分別按相同的配合比制成混凝土,測定28d的抗壓強度,當原試樣制成的混凝土強底不低于淘洗試樣制成的混凝土強度的95%時,則認為有機物含量合格.
6.8 硫化物和硫酸含量
6.8.1 試劑和材料
a) 濃度為10%氯化鋇溶液(將5g氯化鋇溶于50Ml蒸餾水中);
b) 稀鹽酸(將濃鹽酸與同體積的蒸餾水混合);
c) 1%硝酸銀溶液(將1g硝酸銀溶于100ml蒸餾水中,再加入5ml~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