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網澄清:“出口新禁令”對水泥出口無影響!
近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布《2007年第二批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禁止出口)》,其中,水泥熟料、白水泥(不論是否人工著色)、其他硅酸鹽水泥、礬土水泥、其他水凝水泥都在其中。
中國水泥網CEO邵俊認為這個“出口禁令”對我國水泥和熟料的出口幾乎沒有什么影響。因為目前我國出口的水泥普遍屬于“一般貿易類”產品,以“加工貿易類”的水泥和熟料出口基本沒有。為此中國水泥網專門就此事向國家有關部門核實過,得到了同樣的答復。
加工貿易主要是指對外加工裝配、中小型補償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等形式。所謂水泥行業(yè)的“加工貿易類”是指,從境外進口水泥原材料,在國內加工生產成水泥成品或者熟料后,轉而出口境外的一類水泥貿易。據了解,中國只有在02、03年時期出現過加工貿易類水泥,但之后就很少有這樣形式的貿易。因此,《2007年第二批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禁止出口)》的出臺對目前水泥行業(yè)的出口業(yè)務基本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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