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所有落后產能實施差別電價
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海南省已將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水泥機立窯以及實心粘土磚和造紙行業(yè)中的落后產能。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在現行目錄電價基礎上限制類每度電加價0.5元,淘汰類每度電加價0.8元。
海南省將2004年5月1日以前建設的水泥機立窯、干法中空窯、立波爾窯、濕法窯;新建日產1500噸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一并納入水泥行業(yè)限制類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范圍。建材行業(yè)中的“實心粘土磚生產項目”列入限制類差別電價范圍。
其中“磚瓦18門以下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400型及以下普通擠磚機;450型普通擠磚機;SJ1580-3000雙軸、單軸攪拌機;1000型普通切條機”列入實行淘汰類差別電價政策范圍。
輕工行業(yè)的“低檔紙及紙板生產項目”列入限制類差別電價范圍,其中“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線;3.4萬噸/年以下的草漿生產裝置”列入實行淘汰類差別電價政策范圍。
據悉,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涉及所有水泥機立窯、實心粘土磚和造紙行業(yè)中218家企業(yè),今后海南省將根據淘汰落后產能情況,適時對實施差別電價企業(yè)名單進行調整。
海南省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對淘汰落后產能效果已顯現,據了解,第一批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企業(yè)中有的已將屬淘汰產能的落后設備拆除,企業(yè)生產用電量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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