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10萬元以上企業(yè)將被劃入失信單位

南昌日報 · 2012-12-27 16:57 留言
  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辦法》已正式出臺,有拖欠工資總額10萬元以上或拖欠工資2個月以上等行為的,將被評為勞動保障失信單位。
  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實行等級制度,設定六個等級。存在拖欠工資總額10 萬元以上或拖欠工資2個月以上的;拒不執(zhí)行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的;因勞動糾紛引發(fā)群體性突發(fā)事件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該企業(yè)將被評為勞動保障失信單位。根據(jù)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等級的不同,勞動監(jiān)察部門將分等級進行檢查,對勞動保障誠信示范單位,當年無投訴舉報,免檢通過。對勞動保障失信單位,加大勞動保障監(jiān)察力度,實行重點監(jiān)控,依法加大對其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編輯:方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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