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稅從價改革方案已報國務院 或元旦實施
據(jù)權(quán)威人士處消息,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方案已經(jīng)上報國務院,該方案提出力爭于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上述消息人士介紹,關于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各方已做好準備,方案獲得批準即可從明年開始實施。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資源稅改革”、“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tài)補償制度”。煤炭資源稅改革從“從量計征”改成“從價計征”,即改為按照銷售收入進行征稅。
目前從量計征的方式下,每噸焦煤需繳納資源稅8元,其他煤炭的稅額標準在每噸2元-5元不等。如果改為從價計征,即便按照最低稅率2%征收,稅負也有提升。若改革將目前煤炭企業(yè)繳納的各種基金和收費清理并覆蓋,則從價稅率或在10%左右。
煤炭資源稅從價改革已多次箭在玄上最終卻未能推出。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對大智慧通訊社解釋,在煤炭價格高位時,政府擔心從價改革導致資源價格上漲傳導至產(chǎn)品價格。
而煤炭價格低位時,考慮煤炭企業(yè)平穩(wěn)運行而有所顧慮,倪紅日認為現(xiàn)在是改革煤炭資源稅的最佳時機,煤價從去年上半年開始下跌,近期因季節(jié)等因素影響有所反彈,但仍難說回暖。
不過從價改革選在價格低點推出雖阻力小,但從長遠看有可能導致未來企業(yè)稅負增加。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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