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測量陶管的尺寸及偏差。 1試樣根據(jù)陶管產(chǎn)品標準有關規(guī)定取樣。 2測量工具 2.1毫米刻度的金屬直尺或卷尺。 2.2直角金屬拐尺。 2.3內(nèi)、外圓卡。 2.4金屬測量桿:長度為被測量管公稱長度減去150毫米,橫截面為3×30毫米,并至少應有一側(cè)經(jīng)過加工,表面平直。 3測量方法 3.1管筒內(nèi)徑測量方法:在管筒內(nèi)部距離口底部平面50毫米處(如為直管,則為距離管子端面50毫米處),用內(nèi)圓卡在互成90°的方向上測量兩次,取平均值。 3.2管壁厚度測量方法:在距插口端面50毫米處用外圓卡測量管壁厚度的最大值及最小值。 3.3陶管有效長度測量方法:用鋼卷尺在管筒內(nèi)部相對的兩邊管壁上測量兩次,取平均值。直管以管子兩端面距離作為其有效長度;承插式管以承口底部平面與插口端面距離作為其有效長度。 3.4承口的內(nèi)徑與壁厚的測量方法:在承口深的1/2處用內(nèi)圓卡在互成90°的方向上測量兩次內(nèi)徑,取平均值,在同上位置處用外圓卡測量承口壁厚。 3.5承口深度:用長度大于承插口外徑的金屬直尺貼于承口端面,測量承口底部平面與直尺之間的距離,即為承口深度。應進行兩次測量,取平均值。 3.6承口與插口的橢圓度測量方法:在承口深的1/2處用內(nèi)圓卡測量承口的最大內(nèi)徑及與其成90°方向上的內(nèi)徑,兩者之差即為承口橢圓度測量值。在插口端面處用外圓卡測量插口的最大外徑及與其成90°方向上的外徑,兩者之差即為插口橢圓度測量值。注:測量時不得在溝槽內(nèi)進行。 3.7陶管彎度測量方法:把金屬測量桿兩端貼于陶管外壁,測量桿兩端與管子端面或承口連接斜面的距離應相等。沿管子外壁轉(zhuǎn)動測量桿所能測量到的管壁與測量桿間的最大間距即為該管彎度測量值,如圖1所示。 3.8端面斜度測量方法測量用直角拐尺進行。拐尺一臂的長度應大于管子外徑,另一臂的長度應略短于插口端面到承口連接斜面的距離。測量時以拐尺一臂貼于管子端面,另一壁貼于管子外壁,它與管壁應至少有兩個接觸點,沿管子外壁所能測量到的管子端面與尺之間的最大間隙S即為陶管端面斜度,如圖2所示。 4試驗記錄每次測量應記錄下列內(nèi)容: a.試樣名稱、編號及送樣單位; b.各項測量結(jié)果; c.測量時間和測量人員。 _______________附加說明: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材料工業(yè)部提出。本標準由建筑材料工業(yè)部山東工業(yè)陶瓷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沈際康、郄君乾、向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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